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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24年度酒泉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及办理入口,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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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3-19 11:28作者:酒泉会计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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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甘肃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财会〔2022〕3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2024年度甘肃酒泉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现已开始,请各位酒泉会计人员及时完成,以免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会计工作评优评先等产生影响。


一、酒泉会计继续教育目的

深入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围绕加强会计人员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会计人员政治素养、职业道德水平、知识水平、业务技能等综合素质,切实增强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二、酒泉会计继续教育对象

(一)我市辖区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组织中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三、酒泉会计继续教育购买

如需购买/办理2024年酒泉会计继续教育,请直接微信扫码在线购买-支付继续教育费用即可-办好后通过甘肃省财政厅-甘肃会计-会计继续教育查询页面查询完成情况即可,官方正品保障,可开发票,轻松报销。同时,也支持酒泉全市企事业单位团体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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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如2023年及以前年度未完成,请及时联系客服补办理。


四、酒泉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按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甘肃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甘财会〔2019〕21号)相关规定,网络课程1学分=1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的总学分(总学时)不少于90,其中公需科目学分(学时)不少于30,专业科目学分(学时)不少于60。


五、酒泉会计继续教育要求

1、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属地管理原则。财政系统会计管理部门组织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人社部门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学习,按时参加并及时完成学习任务。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将作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会计工作评优评先等工作的认定条件之一。

3、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应当先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甘肃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信息采集有关要求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甘肃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甘财会〔2019〕15号)规定执行。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将无法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和学分折算(学分折算申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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