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财会〔2023〕24号
各市州财政局、兰州新区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的通知》(财办会〔2023〕1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在中央企业(含中央金融企业)担任三级及以上企业分管财会部门负责人(或同等级别职务),或在省级国有企业担任二级以上企业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或同等级别职务),或在上市公司或其他重点企业(含民营企业)担任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财会部门负责人或副职。
(四)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六)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达到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国家合格标准。
(七)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应为1978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八)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已参加过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再参加选拔培养。
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具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二、报名程序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写《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申请表,经本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按以下方式报送省财政厅进行资格审核。
(一)省级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和中央在甘直接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其他企业按照属地原则报所在地市州财政局会计科。
(二)各市州财政局、兰州新区财政局会计科负责对本地申报人员的资格初审,审核时要认真核实申请表及所附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材料集中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三)省财政厅会计处负责对申报人资格和资料复审。负责全省笔试组织、申报材料报送及后期管理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发文之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员,参加财政部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范围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上进行答题。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周六)上午8:30--12:00。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财政局、兰州新区财政局,各有关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和程序,认真组织报名、审核汇总等工作,并于2023年9月1日前直接报送或邮寄方式报送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报名信息统计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人员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按要求填报各项材料,需提供复印件的所有证明材料内容务必真实有效。
(三)《通知》登录财政部会计司网站“工作通知”专栏查询并下载有关表格。
联 系 人:王 岚 张铎瀚
联系电话:8891031 8891032
通讯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696号(省财政厅会计处)
邮 编:730000
附件:1.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2.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申请表
3.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报名信息统计表
甘肃省财政厅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