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嘉峪关市财政局官网截图(点击图片可进入嘉峪关市财政局官网)
机构名称:嘉峪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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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嘉峪关市迎宾西路10号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省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财政、税收、固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市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组织执行省与市、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四)制定财政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监督乡级预算的执行,监缴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组织规范罚没收入收缴管理;开展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及关税等税源调查、调研,贯彻落实国家相关税政政策;负责开展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的工作。
(五)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及政府型基金;管理政府贷款业务;负责对社会团体和非经营性企业的收支进行监管;负责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收入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管理和监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执行全市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并负责管理监督采购行为;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建立和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及分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涉外企业财务制度。
(七)负责基本建设资金、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财政投资建设、改造、维修工程的资金审核及预(结)算、决算审定。
(八)组织实施市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国有产权界定、登记、转让和授权经营等工作;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财务会计报表)的统计、分析和评价。
(九)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管理和信用评估及转贷工作。
(十)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委派制试点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十一)统一管理资产评估行业;指导和监督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的业务,办理涉及国家和集体产权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和立项确认。
(十二)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彩票管理制度、发行计划,监督彩票的发行。
(十四)制定全市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五)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六)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考核;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十七)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起草和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十八)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管理市级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
(十九)制定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预算,承担财政业务专网、财政网络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财政信息公开业务,制定全市财政信息技术培训计划。
(二十)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的制度及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政策及相关制度规定;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审批工作。
(二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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